封面新闻记者 宋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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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1日,浙江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网站,上线了一则关于政府采购项目的答疑公告,内容是浙江筑脸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嘉业化工污水池及周边地块地下水生态修复处置项目的中止公告。公告中提到的嘉业化工,即浙江嘉业化工有限公司,曾因渗排、偷排污水、污水池渗漏等问题被生态环境部门要求整改,2019年又被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在这之前,嘉业化工污水池及周边地块地下水生态修复处置项目的采购公告,曾被质疑其必要性。有专业人士撰文称,将庞大化工园区内的单个化工厂地下水,修复到接近饮用的标准,“环境修复要讲起码的科学,要综合考虑经济和社会成本”。记者注意到,该项目中止公告中并未说明中止原因,仅提及“本采购项目因故中止,新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另行公告通知”。
股权转让前的浙江嘉业化工有限公司(受访者提供)
化工企业因“污染环境”被关停
需支付生态环境修复费用4000多万元
浙江嘉业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月9日,公司原法定代表人为王光祥,2018年8月8日,其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被刑拘,之后该公司被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
而这一批次案件的源头,要从一次环境污染责任纠纷说起。
2017年6月8日,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柯桥分局对浙江嘉业化工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污水收集中转池存在疑似渗漏问题;后又根据中央环保督察信访件反映的问题开展调查,并委托绍兴零点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中心开展污水池渗水侦察实验,确认污水池无防渗漏措施。
这次调查的结论是,“由于污水池中污染物不断向底部及周边区域迁移扩散,导致污水池周边区域土壤和地下水受到污染”。
一份由柯桥区生态环境局递交的涉嫌环境犯罪案件移送书上显示:根据2018年4月18日环规院环境风险与损害鉴定评估研究中心出具的《浙江嘉业化工有限公司污水池、底泥、地下水样品有毒物质鉴定意见》,池水中含有1,2-二氯苯、1,4二氯苯,为有毒物质。鉴定意见的结论是:确定1,2-二氯苯、1,4-二氯苯为有毒物质。
2020年6月,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起诉嘉业化工、王光祥案立案并三次开庭。
记者获取到的一份由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显示,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柯桥分局根据相关鉴定评估报告认为,浙江嘉业化工有限公司污水池及周边地块环境污染所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价值量合计人民币4720.3万元,其中土壤损害数额为人民币336.2万元,地下水损害修复费用为人民币4384.1万元;产生鉴定评估费用共计人民币162.2万元。
最终,法院判决浙江嘉业有限公司应支付污泥处置费、应急防控处置费、土壤损害赔偿金、生态环境修复费、鉴定评估费和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律师费共计5100余万元的费用。其中,生态环境修复费用为4384.1万元,需要支付到法院指定的财政专户,由绍兴市生态环境局结合生态环境损害情况委托专业的第三方机构开展修复,绍兴市生态环境局的律师费用为30万元。
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嘉业化工应支付生态环境修复等各项费用共计5000余万元
生态修复项目被质疑“无必要”
二审判决后,当地开始组织“生态修复工程”项目,计划修复的面积约为5624.5平方米,而根据修复的目标,一些污染物的含量,要达到几乎接近饮用水的标准。
在绍兴市柯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记者搜索“嘉业化工”等关键词发现,从2019年起,柯桥区环保部门曾对嘉业化工暂存脱水后污泥进行委托处置项目、环境污染损害补充调查与评估项目、污水池及周边地块地下水生态修复处置项目等多个项目开展招投标。
其中,一份由浙江筑脸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嘉业化工污水池及周边地块地下水生态修复处置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显示,招标预算金额为1444.25万元,采购内容为嘉业化工污水池及周边地块地下水生态修复处置工程项目,主要内容包括地块范围内的地质水文勘察、方案优化、抽水井建设、污水抽出并达标处理后纳管排放,污泥压滤并外运处置,地下水监测井建设及定期监测等工作。
招标公告于2023年8月1日发布。而针对该生态修复项目,有专业人士曾质疑其必要性,“环境修复也要讲起码的科学,要综合考虑经济和社会成本。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地下水的修复,首先要考虑地下水自身的功能,换言之,如果一个被污染地块的地下水,如果有着工农业用水的功能,那么修复不仅有必要,而且修复设定的目标会比较高。”
8月21日,浙江筑脸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又发布了关于嘉业化工污水池及周边地块地下水生态修复处置项目的中止公告,该项目中止公告中并未提到中止原因,关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将另行公告通知。
浙江筑脸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嘉业化工污水池及周边地块地下水生态修复处置项目的中止公告